卷三百四十 ◎兵部七十一
○常
《释名》曰:九旗之名,日月为常。画日月於其端,天子所建,言常明也。
《尚书·君牙》曰:惟乃祖乃父,世笃忠贞,服劳王家,厥有成绩,纪于太常。
《周礼》曰:日月为常,十二旒。
《河图》曰:风后曰:"予告汝帝之五旗:东方法青龙曰旗,南方法赤鸟曰鼠,西方法白虎曰典,北方法玄蛇曰旂,中央法黄龙曰常。
《国语》曰:吴王会晋於黄池。吴王白常白旂,赤常赤旗。
《文选》曰:建辰旒之太常。
又曰:建太常兮裶々。
○旂
《释名》曰:交龙为旂,旂,奇也。画作两龙相依倚也。通以一赤色为之,无文采。诸侯所建也。
《尔雅》曰:有铃曰旂。(郭璞注曰:悬铃竿头,画交龙于旒。)
《诗》曰:王锡韩侯,淑旗绥章。龙旂阳阳,和铃央央。
又曰:旂旐央央。
《礼记·月令》曰:天子春载青旂,夏载赤旂,秋载白旂,冬载玄旗。
《周礼》曰:交龙为九旂,诸侯所建。
《左传》曰:周分鲁大路大旂。
又曰:三辰旂旗,昭其明也。(三辰:日、月、星也。)
○旃
《释名》曰:旃,战也。战战恭巳而已。三孤所建,象无事也。
《说文》曰:旃,曲柄也。所以招士众也。
《世本》曰:黄帝作旃。
《尔雅》曰:因章曰旃。(郭璞曰:以白练为疏,因其文章,不复画也。)
《周礼》曰:通帛为旃。(大赤也。周正赤无所饰,孤卿所建也。)
《左传》曰:城濮之战,亡大旆之左旃。(旃旗名繁。旐曰旃。)祁瞒奸命,(当此之事而不治为事,军令也。)司马杀之以殉于诸侯。
《汉书》曰:田蚡前堂罗锺鼓,立曲旃。(如淳曰:通白为旃,苏林曰:柄上曲也。)
《孟子》曰:招庶人以旃。(田也。)
《西京赋》曰:虹旃霓旄。
又曰:树修旃。
《上林赋》曰:立历天之旂,曳梢星之旃。
○物
《释名》曰:杂帛为物,以杂色缀其边为翅尾也。将帅之所建也。
《礼含文嘉》曰:制度为科,物应以宜,明物以类感其方也。
《左传》曰:蒍敖为宰,择楚之令典,军行,右辕,左追蓐,(右者,侠为军备;左者,追草为宿备。)前茅虑无,(如今斥候持绛及白幡,见骑贼举绛幡,见步贼举白幡。备不虞,有无茅,明也。或以云:楚以茅为旗帜也。)中权,后劲,(中军制谋,后以精兵为殿耳。)百官象物而动,军政不戒而备,能用兵矣。
○旗
《释名》曰:熊虎为旗,期也。将军所建,象其猛如熊虎,与众期其下也。
《礼记》曰:龙旂九旒,天子之旍也。
又曰:行前朱鸟而后玄武,左青龙而右白虎。招摇在上,急劲其怒。(注曰:以此四兽为军阵,象天也。画招摇星于旌旗上,以起居坚劲军之威怒。)
《周礼》曰:司常掌九旗之物,名各有属,以待国事。日月为常,交龙为旂,通帛为旃,杂帛为物,熊虎为旗,鸟隼为旟,龟蛇为旐,金羽为旞,析羽为旌。(《物名》曰:有画异物,则异名也。)
又曰:龙旂九斿以象大火也。(交龙为旗,诸侯所建也。大火仓龙,宿之心也。其属箕尾九星也。)鸟旟七斿,以象鹑火也。(鸟隼为旟,州里之所建也。鹑火朱鸟,宿之柳也,其属有七星也。)熊旗六斿,以象参伐。(熊虎为旗,师都之所建也。伐属白虎,宿与参连体而六星也。)龟蛇四斿,以象营室也。(龟蛇为旐,具鄙之所建营室立武宿也。与东壁连体而四星也。)弧旌枉矢以象弧。(《觐礼》曰:侯氏载龙旂弧韣,则旌旗之属皆有弧。弧以张縿之,幅有衣,谓之韣。又为矢象弧星,有矢象妖星,有枉矢。枉史者,蛇行有尾。由此云,枉矢,盖画之也。韣,音独。)
《左传》曰:礻匀服振振,取虢之旗。(礻匀,音均。)
又曰:三辰旂旗,昭其明也。(注:日、月、星也。)
又曰:狄人伐卫,卫懿公战于荥泽。卫师败绩。灭卫。卫侯不去旗,是以甚败。
又曰:越伐吴。王孙弥庸见姑蔑之旗曰:"吾父之旗也,不可以见雠而勿杀。"
又曰:郑人击简子中肩,毙于车中,获其蜂旗。(蜂旗,旗名。)
又曰:公孙庞以徒五百人宵攻郑师,取蜂旗於子姚之幕下。
又曰:郑伐许,颖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。子都自下射之,颠。
《史记》曰:李斯上书云:"今陛下建翠凤之旗,树灵鼍之鼓。"
《汉书·郊祀志》曰:武帝将伐南越,以班荆画幡日月北斗登龙,以象太一。
《东观汉记》曰:耿弇追张步,步奔平寿,乃肉袒负斧锧於军门。而弇勒兵入据其城,树十二郡旗鼓,令步兵各以部人诣旗下。众向十馀万,辎重七千馀,而皆罢遣归乡里。
沈约《宋书·舆服志》曰:五旗者,五色各一旗。以木牛承其下,盖取负重而安稳也。五旗缠竿即礼记德车结旌不画饰也。戎事乃散之。又武车绥旌垂舒之也。
《北史》曰:卢贲尝事隋文,及受禅命。贲清宫因典宿卫。贲乃奏改周伐旗帜,更为嘉名,其青龙、驺虞、朱雀、玄武、千秋万岁之旗,皆贲所创也。
《隋书》曰:凡旗:太常画三辰,(日、月、五星。)旂画青龙,(皇帝升龙,诸侯交龙。)旟画朱雀,旌画黄麟,旗画白兽,旐画玄武,皆加云气。其旃物在军亦画其事号,加之以云气,徽帜亦如。(通帛为旃,杂帛为物。在军亦画其人官与姓名之事号,徽帜亦书之,画其所书之例。)旌节又画白兽,而折羽於其上。
又曰:司常掌旗物之藏,通帛之旗六以供郊丘之祀:一曰苍旗,二曰青旗,三曰朱旗,四曰黄旗,五曰白旗,六曰玄旗。画缋之旗六以充王路之等,一曰三辰之常,二曰青龙之旗,三曰朱鸟之旟,四曰黄麟之旌,五曰白兽之旗,六曰玄武之旐。皆左建旗而右建榻戟。(榻,它腊切。)
又曰:有继旗四以施军旅:一曰麾以供军将,二曰旞以供师帅,三曰旐以供旅师,四曰旆以供倅长。
《唐书》曰:元和中,淮南节度使马总进吴元济旌旗七百三十九事。
《家语》曰:子路言志云:"愿得旌旗缤纷,下蟠于地。"
《诗推度灾》曰:上出号令而化天下,震雷起而惊蛰,睹旗鼓,动三军,骇观其前,动化而天,情可见矣。
《战国策》曰:建七星之旗,天子之位也。
《穆天子传》曰:日月之旗,七星之文。(今旒上画日月及北斗星也。)
周迁《车服杂记》曰:晋元皇始制五牛之旗,设青在左,黄在中。
《六韬》曰:武王伐纣,悬纣之首於白旗。
《古司马军法》曰:夏后氏玄首人之执也,殷曰白天之义也,周曰黄地之道也,(旌首有铃曰旂。三王所以立,不失天地人之道也。)章夏以日月上明也,殷以虎上威也,周以龙上文也。(章,画饰也。三王画各有所法也。)
《郝萌占》曰:旗上有光,人主大喜,延年益寿。
黄石公《三略》曰:欲知敌形色可胜之符,先战以二十八骑。角人青衣赤旗东方七人,徵人赤衣黄旗南方七人。商人白衣黑旗西方七人,羽人黑衣青旗北方七人。凡二十八骑,象二十八宿。
《军令》曰:闻雷鼓音举白幢绛旗,大小船皆进战,不进者斩。闻金音举青旗,船皆止,不止者斩。
《王孙子》曰:桀纣或放南巢,或头悬赤旗,斯无它,不节财而暴人也。
《孙子》曰:言不相闻故为鼓铎,视不相见故为旌旗,夫金鼓旌旗所以一民之耳目也。
又曰:无要正正之旗,无击堂堂之阵。
《列子》曰:黄帝与炎帝战,以雕鹖鹰鸢为旗帜。
《隋巢子》曰:天赐武王黄鸟之旗以伐殷。
《淮南子》曰:凡国有难,君自宫召将诏之曰:"社稷之命在将军身,今国有难,愿子将而应之。"将军受命,乃令祝史太卜斋三日,之太庙钻灵龟,卜吉日,以受旗鼓。
《楚辞》曰:驾龙辀兮乘雷,(辀,车轩也。)载云旗兮逶迤。
又曰:乘回风兮载云旗。
又曰:扬彗星以为旗。
又曰:乘赤豹兮狐从文貍,新夷车兮结桂旗。
宋玉《高唐赋》曰:眄兮若妖姬,扬袂鄣日而望所思。忽兮若驾驷马,建羽旗。
相如《上林赋》曰:靡鱼须之桡旃,(以鱼须为旃柄,驱驰逐战也。)曳明月之珠旗。(以明珠缀饰旃。)
王沉《饯行赋》曰:曳招摇之修旗,若蜿虹之垂天。
崔骃《东巡颂》曰:升九龙之华旗。
《文选》曰:云旗拂霓。
又曰:牙纷缤。
又曰:旌旗拂天。
又曰:揭竿为旗。
又曰:曳彗星之飞旗。
又曰:朱旗所拂,九土披攘。
又曰:朱旗绛天。
又曰:建祝姑。(祝姑,旗名。)
又曰:青霞杂桂旗。
○旟
《释名》曰:鸟隼为旟。旟,誉也。军吏所建也。急疾趋事则有称誉也。
《尔雅》曰:错革鸟曰旟。(郭璞注曰:此谓全剥鸟皮毛置之竿头也。旧说刻革鸟置竿首也。孙叔敖云:革,急也。言画急疾之鸟於旒也。《周官》鸟隼为旟也。按《礼记》郑玄云,载之以示众,即此类也。《书》云:鸟战目革。《诗》云:如载呜茑鸟斯革。旌首鸟者,自是鸟之皮毛,明矣。)
《诗》曰:孑孑干旟,在浚之都。
又曰:彼旟旐斯,胡不旆旆?(旆,旒垂也。)
《周礼》曰:鸟隼为旟,州里所建也。(州长之属)
○旐
《释名》曰:龟蛇为旐,兆也。龟知气兆之吉凶,建之于后,察度事宜之形兆也。
《尔雅》曰:绩广充幅,长寻曰旐。(郭璞注曰:帛全幅,长八尺者也。)
《诗》曰:设此旐矣。
又曰:建旐设旄,搏兽于敖。(周宣王也。)
《周礼》曰:龟蛇为旐,四斿,县鄙之所建也。
○旞
《释名》曰:全羽为旞,旞犹<阝匮>。<阝匮>也,顺滑貌也。(一作襚。)
《说文》曰:旞者,导车所载,全羽以为允,允而进也。
《周礼》曰:全羽为旞,导车所进。(车象路也。王以朝夕燕出入也。)
○旌
《释名》曰:折羽为旌。旌,精光也。绥有虞氏之旌也,注旄竿首,其形蕊蕊然也。绥夏后氏之旌也,其形襄也。白旆,殷旌也,以帛继旐末也。翿,陶也。其貌陶陶下垂也。
《尔雅》曰:旄首曰旌。(郭璞注曰:戴旌于竿头,如今之幢,亦有旄也。)
《广雅》曰:天子之旌高九仞,诸侯七仞,大夫五仞,士三仞。
《诗》曰:孑孑干旌,在浚之城。
又曰:悠悠旆旌。
《礼记》曰:前有水则载青旌。(郑玄注曰:载,所谓举於旌首,所以警众者也。郑记王赞问曰:"举旌於首,当皆以皮邪画之耶?"郑答曰:"皆俱举皮置於首,不画羽为旌也。")
《周礼》曰:折羽为旌,游车所建。(游车,木路也,王以田也。全羽、折羽,皆五色文也。)
又曰:掌舍为帷官设旌门。(树旌以表门。)
《左传》曰:鄢陵之役,栾钅或见子重之旌,谓晋侯曰:"楚人谓夫旌,子重之旌也。"
又曰:范宣子假羽毛於齐而弗归。(折羽为旌,王者游车所建,齐私有之,因谓之羽毛。)
又曰:楚灵王之为令尹也,为王旌。芋尹无宇断之曰:"一国两君,其谁堪之?"
又曰:卫宣公烝夷姜,与朔构急子。公使诸齐,使盗待诸莘而杀之,寿子载其旗旌以先,盗杀之。急子后往,盗又杀焉。
又曰:许伯曰:"吾闻致师者御靡旌摩垒而还。"(靡旌,驱疾也。摩,近也。)
《公羊传》曰:楚庄王伐郑,郑伯肉袒,左执茅旌,右执鸾刀以逆。(何休曰:茅旌,宗庙所用也。为宗庙所用,求以宗庙归首也。)
《史记》曰:秦并天下,以水德之始,旌旄节皆尚黑。
《汉书·文帝诏》曰:朝有进善之旌。(应劭注:尧设五达之道,令人进善也。)
又曰:高祖使韩信与楚战,信潜伏人於楚军之侧。方战,兵遂伪走,楚军逐之,乃令拔楚旌立汉旌,楚师望见奔走,遂败楚矣。
《后汉书》曰:世祖进师临河,连旌沿河十馀里。
《战国策》曰:苏秦为赵合从于楚。威王曰:"寡人西接秦,秦虎狼之国。卧不安席,食不甘味,心摇摇然如悬旌。"
《汉武故事》曰:栾大有方术,常于殿前树旌,数百人因令自相击庭中,去地十馀丈,观者大骇。
《孟子》曰:齐景公招虞人以旌,不至,将杀之。非其招也,夫招虞人以皮冠,庶人以旃,士以旂,大夫以旌,况以不贤招贤人乎。
《管子》曰:舜有告善之旌,示不蔽也。
《庄子》曰:楚昭王使延屠羊说以三旌之位、万锺之禄也。
《抱朴子·军术》曰:军始出而旌旗绕竿者,急住。更待善时而出军。
《天文要集》曰:翼星明,旌旗用。
《赵氏兵书》曰:有鸟集将军旌上,将军增秩禄。
《文选》曰:蔽引高旌。
又曰:旌旗拂天。
又曰:霓为旌,翠为盖。
又曰:筌桡兮兰旌。(筌,此缘切。桡,音饶。)
又曰:建虹旌兮威夷。
《太平御览》 宋·李昉
卷三百四十一 ◎兵部七十二
○旆
《说文》曰:旆者,旆然垂也。
《尔雅》曰:续旐曰旆。(帛续旐末为燕尾也。)
《左传》曰:楚令尹南辕反旆。
又曰:拔旆投衡乃出。
又曰:晋楚战,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将中军,(子玉,楚令尹也。)子西将左,子上将右。(子西,斗宜申。子上斗勃也。)胥臣蒙马以虎皮,先犯陈蔡。陈蔡奔楚,右师溃。(陈楚属楚之右师也。)狐毛设二旆而退之。(旆,大旗也。又建旗而退,若大将稍却也。)
《东京赋》曰:通帛蒨旆。
○帜
《史记》曰:沛公祠黄帝、蚩尤於沛庭,旗帜皆尚赤。
又曰:韩信伐赵,令轻骑二百人,人持一赤帜入赵壁,拔赵帜,立汉帜。
《东观汉记》曰:汉兵守成都,公孙述谓延岑曰:"事当柰何?"岑曰:"男儿当死中求生,可坐穷乎!财物易聚耳,不宜有爱。"述乃悉散金帛,募敢死士五千馀人以配。岑于市桥伪建旗帜,鸣鼓挑战,而潜遣奇兵出吴汉军后,袭击破汉。汉堕水,缘马尾得出。
袁山松《后汉书》曰:赤眉复入长安,止桂宫。逢安将千馀人攻延岑于杜阳。邓禹以赤眉精兵出在外,惟盆子羸弱在长安攻之。与谢禄夜战槀街中,邓禹败走。逢安西与延牙、苏茂、李宝战於杜阳,大破之。宝、茂降,牙收散卒还战,宝、茂从内拔赤眉旗,自立其帜。赤眉还,惊乱走,自投川死者十馀万人。
《墨子》曰:凡帜,帛长五丈,广半幅。
《太白经》曰:右一将行得水,黑幡旗帜,图熊;(旗额白脚青。)右二将行得火,赤幡旗帜,图鹗;(旗额白脚青。)右三将行得木,青幡旗帜,图熊;(旗额白脚青。)右四将行得金,白幡旗帜,图狼;(旗额白脚青。)右五将行得土,黄幡旗帜,图虎。(旗额白脚青。)左一将行得水,黑幡旗帜,图熊;(旗额白脚青。)左二将行得火,赤幡旗帜,图鹗;(旗额青脚白。)左三将行得木,青幡旗帜,图熊;(旗额青脚黄。)左四将行得金,白幡旗帜,图狼;(旗额青脚黑。)左五将行得土,黄幡旗帜,图虎。(旗额青脚赤。)
○幡
《释名》曰:幡也,其貌幡幡然也。
《说文》曰:幡,帜也。
《麟角》曰:信幡,古之麾号也。所以题表官号以为符信,故谓之信幡。乘舆则画为白虎,取其义而有威信之德也。魏朝有青龙、朱雀、玄武、白虎、黄龙等五幡以诏四方。诏东方郡国以青龙,信南朱雀、西白虎、北玄武,朝廷畿甸则以黄龙,亦以麒麟信幡。高贵乡公讨晋文,自秉黄龙幡以麾号今。晋朝惟用白虎书信,幡用鸟,取其飞腾轻疾。一曰鸿雁有去来之信也。
《汉书》曰:甘延寿出西域,部勒行阵,别为校尉。逾葱岭,入赤谷,至郅支城,望见单于城上五采幡帜。
又曰:武帝伐南越,祷太一,以牡荆画幡,名曰灵旗。
《献帝春秋》曰:董卓未诛,有书三尺布幡上作两口相衔之字,负之於道,歌曰:"布乎!"及吕布杀卓,负布者不复见。
《吴志》曰:陆逊取宜都,获秭归、枝江,还屯夷陵,守峡口以备蜀。关羽还当阳,西保麦城。权使诱之,羽伪降,立幡旗为象人于城上,因遁走。
王隐《晋书》曰:河间王伐齐王冏,火烧观阁及千秋、神虎二宫门。冏盗白虎幡,唱云:"长沙王矫诏。"长沙更以白幡唱称:"大司马谋反。"
《晋书》曰:长沙王乂攻齐王冏,冏令王胡悉盗驺虞幡。唱云:"长沙王矫诏。"乂称"大司马谋反,助者诛五族"。
又《张华传》曰:楚王玮受密诏杀太宰汝南王亮,太保卫瓘等内外兵扰,朝廷大恐,计无所出。华白帝以玮矫诏擅害三公,将士仓卒,谓是国家意,故从之耳。今可遣驺虞幡使外军解严,理必风靡。上从之,玮兵果散。及玮诛,华以首谋有功,拜右光禄大夫。
又曰:卫瓘既诛,瓘女与国臣书曰:"先公名谥未显,无异凡人。每怪一国蔑然无言,春秋之失,其咎安在?悲愤感慨,故以示意。"於是主簿刘繇等执黄幡,挝登闻鼓,上言论之。
又曰:楚王玮之诛二公也,守东掖门。玄驺虞幡出,又投弓流涕曰:"楚王被诏,是以从之。"
《宋书》曰:元嘉四年,车驾出北堂,使三更竟开广莫门。南台云:"应须白兽幡银字棨。"不肯开。尚书左丞羊玄保奏免御史中丞傅隆以下,昙首曰:"既无异敕,又阙幡棨,虽称上旨,不异单刺,元嘉元年二月虽有开门例,此乃前事违令。今守旧未为非礼,其不请白兽幡银字棨致开门不时,由尚书相承之失,亦合纠正。"上特无问,更立科条。
《北史》曰:后魏元孚持白虎幡劳阿那瑰於柔玄、怀荒二镇之间。阿那瑰众号三十万,阴有异意,遂拘留孚,载以轒辒(音汾。)辒(音温。)车,日给酪一升,肉一段。每集其众,坐孚东厢,称为行台,甚加礼敬。
《晋起居注》曰:太山佐伺承有母云:"感老君生承承相。"中贵画作九龙幡,遂群聚弃市。
《晋诸公赞》曰:楚王玮矫诏害汝南王亮。其夜,帝临东堂,张华唱议,乃遣左右以白虎幡麾之,然后众散。
《锺离意别传》曰:意为瑕兵。今立春遣户曹史檀建赍青帻幡白督邮,督邮不受,建留于家,还白意言受。他日,意见督邮,而督邮谢意,言所以不受青帻幡者,已自有也。意还,召建问状,建惶怖叩头。意曰:"勿叩头使外闻也。"出因转署主记史假,遣无期。建归家,父问之曰:"朝大士众贤能者多,子何功才既获显荣,假乃无期,宠厚将何谓也?得无有不信於贤主耶?"建长跪以青帻幡意语父。父嘿然,有顷,令妻设酒杀鸡与建相乐,谓建曰:"吾闻有道之君,以义理杀人;无道之君,以血刃加人。长假无期,惟死不还,将何以自裁乎?"酒毕进药,建遂物故。
石虎《邺中记》曰:勒为石虎讳,呼白虎幡为天鹿幡。
《盐铁论》曰:发春之后悬青幡、筑土牛,殆非明主劝耕稼之意,春令之论也。
《军令》曰:五闻鼓声,举黄帛两半幡,合旗为三面,负阵。
庾肃之教令曰:大赦荡然,万物更新。阳幡既建,事从宽简。差可得询求民瘼,抚循物性。
○旒
《周礼》曰:龙旂九斿,象大火也。鸟旟七斿,象鹑火也。熊旗六斿,以象伐也。龟旐四斿,以象营室也。(大尾九星,朱鸟七星,参七星,营室四星。)
又曰:全羽为旒。
《公羊传》曰:诸侯若赘旒。
《礼含文嘉》曰:天子之旗九仞十二旒,曳地。(旗者,旌旗也。所以别尊卑、存贵贱也。)诸侯七仞九旒,齐<车尔>。(<车尔>,车后横木也。诸侯之旗齐於<车尔>。)卿大夫五仞五旒,齐<车尔>。士三仞三旒,齐首。(首,头也。)
《广雅》曰:天子十二旒,至地。诸侯九旒,至<车尔>。卿大夫七旒,至毂。士三旒,至肩。
《东京赋》曰:建神旒之太常。
○旄
《尚书》曰:武王右秉白旄。(孔安国注曰:手秉旄,有事施教也。)
又曰:羽畎夏翟。(雉名,可饰旄。)
《毛诗》曰:建彼旄矣。
又曰:干旄美好,善也。卫文公之臣子多好善,贤者乐告以善道也。孑孑干旄,在浚之郊。
《左传》曰:晋人假羽旄于齐而不归,齐人始贰。
《汉书·武纪》曰:征和二年,更节加黄旄。(应劭注曰:时太子亦发节以战,故加黄其上以别之也。)
《晋书》曰:王珣,字元林。弱冠与陈郡谢玄为桓温掾,俱为温所重。尝谓之曰:"谢掾年四十,必拥旄杖节。王掾当作黑头公。皆未易才也。"
《鬻子》曰:武王伐纣,乃命太公把旄以麾之,纣军反走。
《列仙传》曰:秦文公时有梓树化为牛,以骑击之,骑不胜。或坠髻被发,牛畏之入河。故秦因致旄头骑使先驱。
《文选》曰:羽旄扫霓。
又曰:羽旄杨蕤。
又曰:素旄一麾,浑一区宇。
《洛神赋》曰:左倚彩旄,右荫桂旌。
《楚辞》曰:建修虹之采旄。
《甘泉赋》曰:流星旄以电烛。
又曰:建雄虹之采旄。(缀系之文,相纷错也。)五色杂而炫耀。(众采杂厕而明朗。)
○眊
服虔《通俗文》曰:毛饰曰旄。(音饵)
《汉魏故事》曰:与外国节皆二,赤旄一,黑毦十,异于常节。
《魏略》曰:诸葛亮见刘备。备性好旄,时有以旄牛尾与备者,备手自结之。亮曰:"将军当复有远志耶!止结旄而已。"备知亮非常人,乃投旄而谓曰:"以忘忧耳!"
《吴时外国传》曰:黑白旄出天竺国。
《陶公故事》曰:臣侃奏献金缮白旄四枚。
《续异记》曰:竟陵王诞在广陵,左右侍直。眠中梦人告之曰:"官须发为槊眊。"觉则已失发矣。如此者数十人。
《俗说》曰:谢安小儿时便有名誉,流闻远国。慕容廆饷谢白乂眊一双,谢时年十三。(一作慕容垂也。)
魏武《与杨彪书》曰:今赠足下十铃眊一具。
诸葛亮《与瑾书》曰:兄嫌白帝兵非精练到所督,则先主帐下白眊西方上兵也。嫌其少也当复部分江州兵以广益之。
庾翼《与燕王书》曰:今致孔雀眊二枚。
诸葛亮《与吴王书》曰:所送白眊薄少,重见辞谢,益以增惭。
庾翼《与慕容皝书》曰:今致襦铠一领,兜牟白眊四副。
又曰:今致朱漆銏(銏,所谏切。)二十张,绛碧画幡,黑眊四副。
○麾
《左传》曰:楚人谓"夫旍,子重之麾也"。
《穀梁》曰:日有食之,鼓用牲。于社用牲,非礼也。天子救日,置五麾,陈五兵,五鼓;诸侯置三麾,陈三兵,三鼓;大夫击门,士击柝。
《后汉书》曰:班超拜为将兵长史,假鼓吹幡麾。
王隐《晋书》曰:戴洋病亡,天神使为酒藏吏。受符持幡,麾将士蓬莱诸山,五日更生。
《华阳国志》曰:曹公察关羽不安,使张辽以情问之。羽叹曰:"吾极知曹公待我厚,然吾受刘将军恩,誓以共死,不可背之,要当立效报公。"曹闻而义之。是岁绍征官渡,遣骁将军颜良攻东郡太守刘延於白马。公使辽、羽为先锋,关羽望见良,麾策马刺良于万众中,斩其首还,遂解延围。公即表封羽汉寿亭侯,重加赏赐。关羽尽封其物,拜书告辞而归先主也。
《晋令》曰:两头进战,视麾所指。闻三金音止,二金音还。
《军令》曰:凡战临阵,皆无喧哗。明听鼓音,谨视幡麾。麾前则前,麾后则后,麾左则左,麾右则右,麾不闻令而擅前后左右者斩。
《淮南子》曰:譬若军之持麾者也,妄指而乱矣。
○幢
《释名》曰:幢,童也。其貌童童然也。
《晋公卿礼秩》曰:安平王孚、汝南王亮、太傅杨骏、义阳王望、齐王冏、鲁王贾充、河间王颙、梁王彤、秦王东、长沙王乂,皆给羽葆幢。
《后魏书》曰:韩茂膂力绝人,尤善骑射。太宗曾亲征丁零翟猛,茂为中军执幢。时大风,诸军旌旗皆偃仆,茂于马上持幢初不颠倒。太宗异而问之,徵茂所属,具以状对。太宗谓左右曰:"记之。"寻征诣行在所,试以骑射。太宗深奇之,以茂为虎贲中郎将。
《兵书》曰:赤幢常在,大将不得动摇。赤者,火也。火,土之母,故军主长服赤幢。
○节
《周礼》曰:守国者用玉节,守都鄙者用角节,掌邦国之使者用虎节。土国用人节,泽国用龙节,(皆金为之。)门户用符节,货贿用玺节。使用管节,道用旌节。(以竹为之。)
《汉书》曰:苏武在匈奴北海牧羊,起卧操节。(节,麾也。)
又曰:张骞使月支,匈奴得之。留骞五六年,汉节不失。
《东观汉记》曰:郑众谓匈奴曰:"不忍将大汉节对毡裘也。"
《唐书》曰:颍王璬为蜀郡都督。璬性俭,率将渡绵州江。登舟见以彩缘席为藉者,顾曰:"此可以为寝处,奈何践之?"命撤去之。璬初奉命之藩,卒遽不遑受节。绵州司马史贲进说曰:"王,帝子也,且为节度大使。今之藩而不持节,单骑径进,人何所瞻。请建大槊,蒙之油囊为旌节状,先驱道路,足以威众。"璬笑曰:"但为真王,何用假旌节乎!"
○钺
《释名》曰:钺,豁也。所司莫敢当前,豁然破散也。
《字林》曰:钺,玉斧也。
《开元文字》云:斧也,或为钺。
《尚书·牧誓》曰:王左杖黄钺,右秉白旄以麾,曰:"逖矣!西土之人。"
又《顾命》曰:一人冕,执刘立于东堂;一人冕,执钺立于西堂。(云冕皆大夫也。钺,属也。立於东西厢之前堂。)
《诗》曰:武王载旆,有虔秉钺。如火烈烈,则莫我敢遏。(虔,固也。)
《礼记》曰:天子赐诸侯乐则以柷将之,赐伯子男乐则以鼗将之。诸侯赐弓矢然后征,赐鈇钺然后杀,赐圭瓒然后为鬯。
又曰:军旅鈇钺,先王之所以饰怒也。
又曰:是故君子不赏而民劝,不怒而民威於鈇钺。
《左传》曰:魏绛至,授仆人书,将伏剑。士鲂、张老止之。公读其书曰:"君合诸侯,臣敢不敬。君师不武,执事不敬,罪莫大焉。臣惧其死,以及杨干,无所逃罪。不能致训,至於用钺。臣之罪重,敢有不从,以怒君心,请归死於司寇也。"
又曰:将戮庆封,椒举曰:"臣闻无瑕者可以戮人。庆封惟逆命,是以在此,其肯从于戮乎?播於诸侯。焉用之?"王弗听。负之斧钺,以徇於诸侯。
又曰:其后襄之二辂,鏚钺耜鬯,彤弓虎贲,文公受之,以有南阳之田。(晋文公也。)
《史记·殷本纪》曰:当是时,桀为虐乱,媱荒酖酗于酒,不修厥政,天下叛之。而诸侯昆吾氏为乱,汤乃兴师率诸侯。伊尹从汤,汤自把钺以伐昆吾,遂伐桀。
又曰:纣囚西伯於羑里。西伯之臣闳夭之徒求美女、奇物、善马以献纣,纣乃赦西伯。西伯出而献洛西地,以请除炮烙之刑,纣乃许之。赐弓矢斧钺使征伐。
又曰:《周本纪》曰:"纣嬖妾二女皆经自杀。武王又射三发,击以剑,斩以玄钺。"
又曰:周公旦把大钺,毕公把小钺,以夹武王。
《汉书·刑法志》曰:大刑用甲兵,其次用斧钺;中刑用刀锯,其次用钻凿;薄刑用鞭朴。
《后汉书·郭躬传》曰:窦固出击匈奴,骑都尉秦彭为副。彭在别屯而辄以法斩人,固奏彭专擅,请诛之。显宗乃引公卿朝臣平其罪,科躬以明法律。召入,议者皆然固奏。躬独曰:"于法,彭得斩之。"帝曰:"毕征校尉一统於督,彭既无斧钺,何得专杀人乎?"躬对曰:"一统于督者谓在部曲也,今彭专军别将,有异於此。兵事呼吸不容先关督帅,且汉制棨戟即为斧钺,於法不合罪。"帝从躬之议。
《吴志·陆逊传》曰:逊假节钺为大督,逆曹休,斩获万馀。
《吴录》曰:假陆逊黄钺,吴主亲执鞭以见之。
《晋书·天文志》曰:天枪三星在北斗杓东。一曰天钺,天之武备也。
又曰:参十星。一曰参伐,一曰大展,一曰天市,一曰鈇钺,主斩刈。
又曰:青龙三年六月丁未,镇星犯井钺。占曰:"为兵气也。"
又曰:甘露元年七月乙卯,荧惑犯井钺。占曰:"并有兵事。"
《唐书》曰:天宝中制黄钺。古来以金为饰金者应五行之数,有肃杀之威。去金称黄,理合未当。其钺宜改为金钺,副钺威武之义焉。
《司马法》曰:夏执玄钺。
崔豹《古今舆服注》曰:玄钺,诸公主得建之。武王以黄钺斩纣,故王者以为戒。太公以玄钺斩妲己,故妇人以为戒。
《博物志》曰:武王伐纣,渡河,大风波。武王操钺秉麾麾之,风波立济。
《正部》曰:奔逃之士,不避斧钺。
张平子《西京赋》曰:於是,蚩尤秉钺,奋鬛被般,禁御不若,以知神奸。
张平子《东京赋》曰:总轻武於后陈,奏丽鼓之嘈囐。戎士介而扬挥,载金钲而建黄钺。
又曰:方相秉钺,巫觋操茢,桃弧棘矢,所发无臬。
又曰:我光武忿之,乃龙飞白水,凤翔参墟,授钺四七,共工是除。
潘元茂《册魏公九锡文》曰:锡以二辂,虎贲鈇钺。
陈孔章《檄吴将校部曲文》曰:丞相秉钺鹰扬,顺风烈火。元戎启行,未鼓而破。
又曰:伏鈇婴钺,首腰分离。
范蔚宗《宦者传论》曰:梁冀受钺,迹罔公正,思固主心,故中外服从,上下屏气。
曹植《王仲宣诔》曰:我公奋钺,耀威南楚。荆人或违,陈戎讲武。
《太平御览》 宋·李昉
卷三百四十二 ◎兵部七十三
○剑上
《释名》曰:剑,检也。所以防检非常也。又敛也,以其在身拱时敛在臂内也。其旁鼻曰镡。(音寻。)镡,寻也。带所贯寻也。其末曰锋,末之言也。
《韵集》曰:镡,(音覃)剑口也。《方言》曰:鞘,(音肖。)谓之室。
《说文》曰:韬,谓之衣。(亦曰礻尧,礻尧音绕)《字林》曰:璏,(直例反。)剑鼻也。
《礼记》曰:武王克商后散军而郊射。左射狸首,右射驺虞,而贯革之射息也,裨冕搢笏,而武贲之士脱剑。
又曰:进剑者左首。(尊也。)
又曰:受弓剑以袂。(敬也。)
《周礼》曰:周官桃氏为剑,腊广二寸有半寸。(腊谓两刃,音猎。)两从半之,(剑脊两面杀趋锷者。)以其腊广为之,茎围长倍之,(茎谓剑夹人之所握镡以上。)中其茎设其后。(谓从中以却稍大之。)身长五,其茎长重九锊,(音刷。)谓之上制,上士服之。身长四,其茎长重七锊,谓之中制,中士服之。身长三,其茎长重五锊,谓之下制,下士服之。(今之匕首也,各以形貌大小带之。士,勇士也。)
又曰:郑之刀,宋之斤,鲁之削,吴越之剑,迁乎其地而勿能为良,地气然也。
《左传》曰:初,虞叔有玉,(虞叔,虞公之弟。)虞公求旃。弗献,既而悔之,曰:"周谚有之,匹夫无罪,怀璧其罪。吾焉用此以贾害也。"乃献之。又求其宝剑。叔曰:"是无厌。无厌,将及我。"遂伐虞,故虞公出奔共池。(洪池,地名。)
又曰:莒子庚舆虐而好剑,苟铸剑必试诸人,国人患之。又将叛齐,乌存帅国人以逐之。(乌存,莒大夫也。)
又曰:吴公子光伏甲于掘室而享王,(掘地为室。)使甲坐於道。及其门,门阶户席皆王亲也,夹之以铍。羞者献体,改服於门外,(进羞者献体解衣也。)执羞者坐行而入,执铍者夹承之。(承执羞者也。)光伪足疾,入於掘室,(恐难作王党杀,已预避之也。)专诸寘剑鱼中以进,遂杀王。
又曰:吴将伐齐,越子率其众以朝。吴人皆喜,惟伍子胥惧曰:"是豢吴也。"吴王闻之,使赐之属镂以死。属镂,剑也。
又曰:楚太子建为郑人杀之,其子胜在郑。晋人伐郑,楚救之,与之盟。胜怒曰:"郑人在此,雠不远矣。"胜自厉剑,子平见之曰:"王孙何以自厉也?"曰:"将以杀汝父也。"
又曰:宋杀申再,楚子闻之,剑及寝门之外。(怒也。)
《家语》曰:子路戎服见孔子,拔剑舞之,曰:"古之君子以剑自卫。"子曰:"古之君子忠以为质,仁以为卫,不出环堵之室,而知千里之外,有不善则以忠化之,寇暴则以仁圉之,何必持剑?"子路曰:"由乃得闻此言也,请摄齐以受教。"
又曰:颜回曰:"愿铸剑戟为农器。"
《战国策》曰:韩卒之剑皆出于冥山棠溪。墨阳宛冯、龙泉、太阿皆陆断马牛,水击鸿雁,当敌於甲盾耳。此天下名器也。
《国语》曰:齐桓公问曰:"齐国寡甲兵,为之若何?"管子曰:"小罪讁以金,美金以铸剑戟,试诸狗马;恶金以铸鉏夷,试诸壤土,乃甲兵大足也。"
《史记》曰:吴季札之初使,北过徐君,好季札剑,口弗敢言。季札知之,为使上国未献。还至徐,徐君已死,乃解其宝剑系徐冢树而去。从者曰:"徐君已死,当谁予乎?"曰:"不然。始吾心已许之,岂以死背吾心哉?"
又曰:平原君及毛遂与楚合从,言其利害。日出而言,日中不决。遂按剑而上请平原君曰:"从者利害两言而决耳。今日出而言,日中不决,何也?"楚王谓平原君曰:"客何为者也?"平原君曰:"是胜之舍人也。"楚王叱之:"胡不下?吾乃与君言,汝何为者也?"毛遂按剑而前曰:"今十步之内,王不能恃楚国之众也,王之命悬於遂。且遂闻汤以七十里之地而王天下,文王以百里之壤而臣诸侯,今楚地方五千里,持戟百万,此霸王之资也。白起小竖子耳,率数万之众兴师以与楚战,一战而举鄢郢,再战而烧夷陵,三战而辱王之先人,此百世之怨而赵之所羞。而王弗知,恶合从者为楚非为赵也。吾君在前,叱者何也?"诸侯乃定从。
又曰:《范睢传》云:秦昭王临朝叹息。应侯进曰:"臣闻主忧臣辱,主辱臣死,今大王中朝而忧,臣敢请其罪。"王曰:"吾闻楚之铁剑利而倡优拙。夫铁剑利则士勇,倡优拙则思虑远。大以远思虑而御勇士,恐楚之图秦也。"
又曰:李斯上书云:"今陛下服太阿之剑,乘纤离之马。此数宝者,秦不生一焉。"
又曰:陈平间行杖剑,亡渡河。船人见其美丈夫独行,疑其亡将,腰中当有金宝。目之,欲杀平。平恐,乃解衣裸而佐刺船,船人知无有,乃止。
又曰:邹阳上书梁王云:"臣闻明月之珠,夜光之璧,以闇投人于道路,人无不按剑相眄者。何则?无因而至前也。"
又曰:高祖送徒骊山,夜径泽中,令一人行前。行前者还报曰:"前有大蛇当径,愿还。"高祖曰:"壮士行,何畏。"乃前,拔剑斩蛇。
又曰:高祖置酒雒阳宫。曰:"吾有三杰而能用之,故吾以布衣提三尺剑取天下也。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,所以为吾擒也。"
又曰:高祖击英布时,为流矢所中。高祖问医曰:"病可治於?"医曰:"可治。"于是,高祖慢骂之曰:"吾以布衣提三尺剑取天下,此非天命乎!命乃在天,虽扁鹊何益。"
又曰:伍员奔吴,船人济之。员感其德,解宝剑赐之。船人曰:"子达吴勿相忘,剑则不敢以当。"
又曰:魏相为丞相,好武。令诸吏有奏事者带剑而前奏,或有不带剑者入奏事,乃借错剑而方敢入。
又曰:荆轲,卫人。之燕,燕人谓之轲卿。轲卿好读书,学击剑,以术说元君,元君不用。
又曰:司马相如好读书,学击剑。故母名曰:"犬子"。
《汉书》曰:隽不疑,字曼倩,渤海人。治《春秋》,为郡文学,进退必以礼,名闻州郡。武帝末,暴胜之为直指使者,衣绣衣素。闻不疑贤,至渤海遣吏请与相见。不疑冠进贤冠,带攂具剑。(应劭曰:攂具,摽首之。攂:磊落壮大之貌。)
又曰:时中国初定,尉他平南越回,王之。高祖使中大夫陆贾赐他印为南越王。王赐贾橐中装千金。贾有五男,乃出所使橐中装,卖千金分其子,子二百金。贾常乘安车驷马、从歌鼓瑟、侍者十人、宝剑值百金。谓其子曰:"与汝约:过汝,汝给人马酒食,极欢十日,而更约所。死家得宝剑。"其游汉庭,名声籍甚。(言狼籍甚盛也。)
又曰:朱博奏王莽为庶人,莽就国。南阳太守以莽贵重,选门下掾孔休守新都伯。休谒见莽,莽尽礼自纳,休亦闻其名。莽后病,休候之。莽缘恩意进其玉具剑,欲以为好,休不肯受。莽因见诚:"见君面有瘢,美玉可以灭瘢。"休复辞让。莽曰:"君嫌其价耶"。遂椎碎自裹以进,休乃受之。
又曰:朱云曰:"臣愿请上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首。"上问谁,对曰:"安昌侯张禹。"上怒。
又曰:龚遂为渤海太守,务农。劝人卖剑买牛。曰:"可为佩牛乎!"
又曰:沛公从百馀骑,见羽於鸿门。羽因留沛公饮,范增数目羽击沛公,羽不应。范增起出,谓项庄曰:"君王为人不忍,汝入,以剑舞,因击杀之。"庄入为寿,寿毕,曰:"军中无以为乐,请以剑舞。"因拔剑起舞。项伯亦起舞,常以身翼蔽沛公,获免。
又曰:孝景帝赐卫绾,绾曰:"先帝赐臣剑凡六,不敢奉诏。"上曰:"剑,人之所施,独亦至今乎!"绾曰:"具在。"上使取六剑,尚盛未尝服之也。
又曰:质氏以治削而鼎食。(注:治刀剑也。)
又曰:王莽使武贲以斩马剑挫(音剉。)董忠。
又曰:梁冀带剑入省,尚书张凌呵叱令出。冀跪谢,凌不应,因劾奏。诏以一岁俸赎罪。
《楚汉春秋》曰:上过陈留,郦生求见。使者入通,公方洗足,问如何人。曰:"状类大儒。"上曰:"吾方以天下为事,未暇见大儒也。"使者出告,郦生瞋目按剑入言:"高阳酒徒,非儒者也。"
《后汉书》曰:韩棱为尚书令,与仆射郅寿、尚书陈宠同时俱以才能称。肃宗尝赐诸尚书剑,惟此三人,特以宠剑自手署其名曰:"韩棱楚龙泉"、(《晋太康记》曰:"汝南西平县有龙泉,可淬刀剑,特坚利。"汝南即楚分野也。)郅寿蜀汉文"、"陈宠济南椎成。"(椎,音直追切。《汉官仪》椎成作锻成。)时论者为之说:以棱深有谋故得龙泉,寿明达有文章故得汉文,宠敦朴善不见外故得椎成。
谢承《后汉书》曰:延熹中,诏应奉曰:"蛮夷叛逆作难,积恶放恣,镬中之鱼,火炽汤尽,当急焦烂,以刷国耻。朝廷以奉昔守南土,威名播越,故复式序重任,奉之兴废期在于今。赐俸钱十万,驳犀方具剑、金错把刃剑、革带各一,奉其勉之。"
又曰:吴郡张业,字仲叔,为郡门下掾。逐太守归乡里,至河内,遇贼,业拔剑与贼交战而死。子武,时幼不识父,伤父丧不还。每至节日,持业遗剑至河内,到业死处,醊酒悲哀,感动路人。
《东观汉记》曰:世祖十三年,王国有献名马、宝剑,直百金。马以驾鼓车,剑以赐骑士。
又曰:冯石袭母公主封获嘉侯亦为侍中,稍迁卫尉,能取悦当世,为安帝所宠。帝尝幸其府,留饮十数日,赐駮犀具剑、紫艾绶、玉玦各一。
又曰:建武二年,遣冯异西击赤眉,平关中,上自河南赐异乘舆、七尺玉具剑。
又曰:光武有骇犀之剑,以赐陈遵。
《魏志》曰:文帝为太子时,与邓庶饮酣,论及剑术,不决。时方食甘蔗,因以习之,下殿数交,三中其臂。
《魏略》曰:严翰,字公仲。器性重厚,笃好击剑。
《魏氏春秋》曰:魏武过城皋故人吕伯奢。伯奢不在,家人为供。王闻其食器声,疑其图已。夜手剑杀八人。既见食饮而凄怆曰:"宁我负人,无令人负我。"
《吴书》曰:太史慈临亡叹息曰:"丈夫生世当带七尺之剑,以升天子之阶。今所志未从,奈何而死乎!"权甚悼惜之。
《晋书》曰:上公九命,则剑履上殿。
又曰:张轨遣主簿令狐亚聘南阳王模,甚悦,遗轨以帝所赐剑。谓轨曰:"自陇已西征伐断割悉以相委,如此剑矣。"
又曰:武库火,历代之宝孔子履、汉高斩白蛇剑、王莽头皆失所在。张华见龙剑排户而飞去。
又曰:何攀除兖州刺史,锡班剑、赤舄。
又曰:王如初聚众作逆,败。王敦弟棱爱骁武,请敦配麾下,棱甚加宠遇。如数与敦将角射斗争为过,棱杖之,如甚以为耻。初,敦有不臣之迹,棱每谏之,敦常怒异色。乃密使人激怒如,劝令杀棱。因棱闲宴,如请剑舞为劝,棱从之。如于是舞刀为戏,渐来前,棱恶而呵之,不止,遂直前斩棱。敦闻而佯惊,亦捕如诛之。
又曰《张华传》:吴之未灭也,斗牛之间常有紫气。道术者皆以吴方强盛,未可图也。惟司空张华以为不然。及吴平之后,紫气愈明,华闻豫章人雷焕妙达纬象,乃要焕宿。屏人曰:"可共寻天文,知将来吉凶。"因登楼仰观。焕曰:"仆察之久矣,惟牛斗之间颇有异气。"华曰:"是何祥也?"焕曰:"宝剑之精,上彻于天耳。"华曰:"君言得之。吾少时,有相者言吾年出六十,位登三事,当得宝剑佩之,斯言效欤?"因问曰:"在何郡?"焕曰:"在豫章丰城。"华曰:"欲屈君为宰,密共寻之,可乎!"焕许之。华大喜,即补焕丰城令。焕到县,掘狱屋基,入地四丈馀,得一石函,光华非常,中有双剑并刻题,一曰龙泉,一曰太阿。其夕,牛斗间气不复见焉。焕以南昌西山北崖下土以拭剑,光芒艳发,大盆盛水置剑其上,视之者精芒炫目。遣使送一剑并土与华,留一自佩。或谓焕曰:"得两送一,张公岂可欺乎?"焕曰:"大朝将乱,张公当受其祸,此剑当系徐君墓树耳!灵异之物,终当化去,不永为人服也。"华得剑,宝爱之,常置坐侧。华以南昌土不如华阴赤土,报焕书曰:"详观剑文,乃干将也,莫邪以复不至。虽然,天生神物终当合耳。"因以华阴土一斤致焕,焕更以拭剑,倍益精明。华诛,失剑所在。焕子华为州从事,持剑行经延平津,剑忽于腰间跃出堕水,使人没水取之,不见剑,但见两龙各长数丈,蟠萦有文章。没者惧而返。须臾,光彩照水,波浪惊沸,於是失剑。华叹曰:"先君化去之言,张公终合之论,此其验乎!"华之博物多此类。
又曰:《载记》云:刘曜自以形质异众,恐不容於俗,隐迹管涔山,以琴书为事。尝夜闲居,二童子入跪曰:"管涔王使小臣奉谒赵皇帝,献剑一口。"置前再拜而去。以烛视之,剑长二尺,光泽非常,赤玉为室,背有铭云:"神剑服御除众毒。"曜遂服之。剑随四时变为五色。
崔鸿《后赵录》曰:张宾阔达有大节,尝自谓昆弟曰:"吾自言智算鉴识不后张子房,但不遇高祖耳。"勒与诸将下山东,宾曰:"吾历览诸将,独胡将军可与共成大事者。"乃提剑军门,大呼请见。
《宋书》曰:初,世祖尝赐谢庄宝剑,庄以与豫州刺史鲁爽别。后爽反叛,世祖因宴集问剑所在。答曰:"昔以与鲁爽别,窃为陛下杜邮之赐。"上甚悦,当时以为知言。
《梁书》曰:天监五年,卢陵太守王希聃于高昌县获铜瑞剑二口。以闻曰:"薄伐凶丑,而龙渊耀质;匈奴将灭,白旗表征。"
又曰:七年,会稽太守衡阳王元简上言,馀姚县掘地得剑二口,又於县东江水中得剑一口,文漫若雌雄。
又曰:羊侃初为尚书郎,以勇闻。魏帝尝谓曰:"郎官谓卿为虎,岂羊质虎皮乎?试作虎状。"侃因以手抉殿柱没指。魏帝壮之,赐以珠剑。
《三国典略》曰:侯景篡位,迁豫章王拣别官。白虹贯日,三重;其夜,月入太微掩帝坐,景所带剑水精标无故坠落,景身自俯拾,心亟恶之。
《五代周史》曰:郑仁诲字日新,晋阳人。父霸累赠太子太师。仁诲幼事唐骁将陈绍光。绍光恃勇使酒,尝乘醉抽佩剑将剚刃于仁诲,左右无不奔避。惟仁诲端立以俟,略无惧色。绍光因掷剑於地谓仁诲曰:"汝有此气度,必当享人间富贵。"
《太平御览》 宋·李昉
卷三百四十三 ◎兵部七十四
○剑中
《吴越春秋》曰: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名剑五枚,三大二小,一曰纯钩,二曰湛卢,三曰豪曹,或曰盘郢,四曰鱼肠,五曰钜阙。秦客薛烛善相剑,王取豪曹示之,薛烛曰:"非宝剑也,夫宝剑五色并见,今豪曹五色黯然无华,殒其光,亡其神矣。"王复取钜阙示之,烛曰:"非宝剑也。夫宝剑金锡和同,气如云烟,今其光已离矣。"王复取鱼肠示之,薛烛曰:"夫宝剑者,金精从理,至本不逆。今鱼肠倒本从末,逆理之剑也。服此者臣弑其君,子弑其父。"王取纯钩示之,薛烛矍然而望之曰:"光乎如屈阳之华,沈沈如芙蓉始生于湘,观其文如列星之芒,观其光如水之溢塘,观其色涣如冰将释,见日之光,此纯钩者也。"王曰:"是也。客有买此剑者,市之,乡三十、骏马千匹、千户之都二,其可与乎?"薛烛曰:"不可。臣闻王初造此剑,赤堇之山破而出锡,若耶之溪涸而出铜,雨师洒道,雷公发鼓,蛟龙捧炉,天帝壮炭,太乙下观。於是,欧冶子曰:天地之精,悉其伎巧,造为此剑。吉者宜王,凶者可以遗人。凶者尚直万金,况纯钩者耶。"取湛卢,薛烛曰:"善哉!衔金铁之英,吐银锡之精,奇气托灵,有游出之神。服此剑者,可以折冲伐敌。人君有逆谋则去之他国。"允常乃以湛卢献吴。吴公子光杀吴王僚,湛卢去如楚。昭王寤而得之,召风胡子问之。"此剑值几何?"对曰:"赤堇之山已合,若耶之溪深而不测,群神上天,欧冶已死,虽有倾城量金珠玉不可与,况骏马万户之都乎!"
又曰:越王问范蠡用兵行阵。对曰:"越有处女出于南林之中,愿君王问以手战之道,立可见也。"处女将见,道逢老人自称袁公,袁公曰:"闻子善为剑,愿一观之。"女曰:"妾不敢有隐。"袁公即跪拔林之竹,处女即捷其末,公操其本而刺处女,处女因举杖击之,袁公即飞上树变为白猿。女别去,见越王。越王大悦,乃命五校之队长高才习之以教军人。当此之时,皆称"越女剑。"
又曰:干将者,吴人。与欧冶同师,俱作剑。前献剑一枚,阖闾得而宝之。以故使干将造剑二枚,一曰干将,二曰莫邪。莫邪者,干将之妻名也。干将作剑采五山之精,合六合之英,候天伺地,阴阳同光,百神临观,天气下降,而金铁之精未流。莫邪曰:"子以憘为剑闻於王,王使子作剑三年不成者,其有意乎?"干将曰:"吾不知其理。"莫邪曰:"夫神物之化,须人而成,今夫子作剑得无当得人而后成?"干将曰:"昔吾师之作冶也,金铁之颖不消,夫妻俱入冶炉之中。"莫邪曰:"先师亲烁身以成物,妾何难也。"於是干将夫妻乃断发剪指投之炉中,使僮女(一作"子"。)三百鼓橐装炭,金铁乃濡,遂以成剑。阳曰干将,而作龟文;阴曰莫邪,而作漫理。干将匿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,阖闾甚惜之。
又曰:伍子胥过江,解剑与渔父曰:"此剑中有七星北斗文,其直千金。"
《越绝书》曰:楚王召风胡子而问之曰:"寡人闻吴有干将,越有欧冶子,此二人寡人愿赍邦之重宝,皆以奉。子因吴王请此二人为铁剑,可乎?"风胡子曰:"善。"於是,乃令风胡子之吴见欧冶子、干将,使之为铁剑。欧冶子、干将凿茨山,泄其溪,取其铁英为剑三枚:一曰龙渊,二曰太阿,三曰工市。剑成,风胡子奏之楚王。楚王见之,精神太悦。见风胡子问之曰:"此三剑其名为何?"风胡子曰:"一曰龙渊,二曰太阿,三曰工市。"楚王曰:"何为龙渊、太阿、工市?"风胡子曰:"欲知龙渊,观其状如登高山,临深渊。欲知太阿,观其锷巍巍翼翼如流水之波。欲知工市,观其锷从文间起至脊而止,如珠而不可枉,文若流而不绝。"晋郑闻此三剑而求之不得,兴师围楚之城,三年不解。仓穀尽,库无兵革,於是引太阿之剑,登城而麾之,三军破败,士卒迷惑,流血千里,晋郑之头毕白。楚王於是大悦,曰:"此剑威耶?寡人力也。"风胡子对曰:"剑之威也,因大王之神。"楚王曰:"夫剑,铁耳。固能有精神如此乎?"风胡子曰:"神农以石为兵,黄帝以玉为兵,禹以铜铁为兵,天下皆服,此亦铁之神也,王之德也。"
又曰:阖闾冢吴县昌门外,名曰白虎丘。磐郢、鱼肠之剑在焉。十万人治之,葬三日,白虎居上,号曰虎丘。
又曰:伍子胥走吴,至江上,见渔者曰:"来渡我。"渔者知其非恒人,即载入船。子胥即解其剑以与渔者曰:"吾人之剑,直百金,请以与子也。"渔者曰:"吾闻荆王有令曰:能得伍子胥者,购之千金。吾欲得荆王之千金,何以子百金之剑为?"渔者渡子胥之津,曰:"亟餐而去,无令遣追者及子也。"子胥行,即覆船,伏匕首自刎而死。
《琴操》曰:聂政父为韩王冶剑,过期不成,王杀之。时政未生,壮问母,知之。乃上太山,遇仙人学鼓琴。漆身为厉,吞炭变音,七年琴成。入韩逢其妻,从置栉对妻而笑。妻泣曰:"君何似政齿?"政曰:"天下人齿相似。"反入山,援石击落其齿。以刀内琴中,刺韩王。
《列士传》曰:干将、莫耶为晋君作剑,三年而成。剑有雌雄,天下名器也。乃以雌剑献君,留其雄者。谓其妻曰:"吾藏剑在南山之阴,北山之阳,松生石上,剑在其中矣。君若觉,杀我,尔生男以告之。"及至,君觉,杀干将。妻后生男,名赤鼻,具以告之。赤鼻斫南山之松,不得剑,思於屋柱中得之。晋君梦一人眉广三寸,辞欲报仇。购求甚急。乃逃朱兴山中,遇客欲为之报,乃刎首。将以奉晋君,客令镬煮之头三日三日跳不烂。君往观之,客以雄剑倚拟君,君头堕镬中,客又自刎。三头悉烂,不可分别分葬之,名曰:"三王冢。"(《列异传》曰:莫耶为楚王作剑,藏其雄者。《搜神记》亦曰:为楚王作剑。馀悉同也。)
《孝子传》曰:眉间赤名赤鼻,父干将,母莫耶。父为晋王作剑,藏雄送雌。母孕尺,父曰:"男,当告之曰: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巅。及产,果男。母以告之,尺破柱得剑,欲报晋君。客有为报者,将尺首及剑见晋君。君怒,烹之,首不烂。王临之,客以拟王,王首堕汤中,客因自拟之。三首尽糜不分,乃为三冢,曰"三王冢"也。
《文士传》曰:魏文帝爱杨修才,脩诛后追忆修。修曾以宝剑与文帝,文帝后佩之,告左右曰:"此杨修剑也。"
周斐《先贤传》曰:许嘉给县功曹仪小吏,常持剑侍臣功曹,月朔晨朝并持炬火。嘉於是忿然叹曰:"男儿为吏,不免贱役。"即投火於地,以剑带槐树趋谒府门。
《南记》曰:魏应字尹伯,任城人。明鲁诗,章帝重之。数进见论难於前,特受赏赐剑玦衣服。
《先贤行状》曰:王烈字彦考,通识达道。时国中有盗牛者,牛主得之,盗者曰:"我邂逅迷惑,从今以后将改过。子既已赦宥,幸无使王烈闻之。"人有以告烈者,烈以布一端遗之。或问:"此人既有盗畏君闻之,反与布,何也?"烈曰:"昔秦穆公人盗其骏马,食之,已而赐之酒。盗者不爱其死以救穆公之难。今此盗人能悔其过,惧闻之,知是耻恶则善心将生,故与布劝为善也。"一年之中,行路老父担重,人代担行数十里,欲至家,置而去。问姓字不以告。顷之,老父复行,失剑於路,有人行而遇之,欲置而去,惧后人得之,剑主永失所取,而购募或能差错,遂守之。至暮,剑主还,见之,前者代担人也。老父揽其袂曰:"子前者代吾担,不得姓名,今子复守吾剑于路,未有若子之仁,子请告吾姓名,将以告王烈。"乃语之而去。老父以告烈,烈曰:"世有仁人,吾未见之。"使人见之,乃昔时盗牛人也。
《雷焕别传》曰:焕字孔章,鄱阳人。善星历卜占。晋司空张华夜见异气起牛斗,华问焕"见之乎?"焕曰:"此谓宝剑气。"华曰:"时有相吾者云:君当贵绕身佩宝剑。此言欲效矣。"乃以焕为丰城令。焕至县,移狱掘入三十馀尺,得青石函一枚,中有双剑,文采未甚明。焕取南昌西山黄白土用拭剑,光艳照曜。乃送一剑并少黄土与华,自留一剑。华得剑并土曰:"此干将也,莫耶已复不至,而天生神物,终当合耳。"乃更以华阴赤土一斤送与焕。焕得磨剑,鲜光愈亮。及华诛,剑亡,玉匣莫知所在。后焕亡,焕子爽带剑经延平津,剑无故堕水。令人没水逐觉,见二龙长数丈盘交,须臾,光彩微发,曜日映川。
《说苑》曰:经侯往过魏太子,左带玉具剑,右带环珮,左光照右,右光照左。
又曰:西闾过渡河而溺焉。能说诸侯,过曰:"干将莫耶拂锺不铮,以之摄履,曾不如两钱之锥。"(铮,楚庚切。)
又曰:齐遣淳于髡到楚。髡为人头小,楚王甚薄之。谓曰:"齐无人耶?而使子来,子何长也?"髡对曰:"臣无所长,腰中七尺之剑,欲斩无状王。"王曰:"止。吾但戏子耳。"即与髡共饮酒。
《盐铁论》曰:所谓利兵者,非谓吴楚之铤、干将之剑也。以道德为城,以仁义为郭,莫之敢攻,莫之敢入,文王是也。以道德为胄,仁义为剑,莫之敢当,莫之敢御,汤武是也。今不建不攻之城、不可当之兵,而任匹夫之役,而行三尺之刃,亦细矣。
魏文帝《典论》曰:余好击剑,善以短乘长。选兹良金,命彼国工,精而炼之,至于百辟。其始成也,五色骇炉,巨橐自鼓。
又曰:建安二十四年二月丙午,魏太子丕造百辟宝剑,长四尺二寸,重一斤十有五两,淬以清漳,厉以礛(音监)<石诸>,(音诸。)饬以文玉,表以通犀,光似流星,名曰"飞景"。(礛<石诸>,青砺石也。)
《世说》曰:王子乔墓在金陵。战国时,人有盗发之者,睹无所见,惟有一剑停在空中。欲进取之,剑作龙鸣虎吼,遂不敢近,俄而,径飞上天。
又曰:锺会是荀济北从舅,二人情好不协。荀有好宝剑,可直百万,常在母锺太夫人许。会善书,学荀手迹作书与母取剑,仍窃去不还。荀深知是锺,无求得,求思所以报之。锺会兄弟共以千万起新宅,始成,甚精丽,未得移住。荀善画,於是潜往画锺门堂并作太傅形像,衣冠状貌如平生。二锺来入门,便大感恸。於是,宅遂空废。
陶弘景《刀剑录》曰:夏禹字高密,在位十年。以庚戌八年铸一剑,长三尺九寸,后藏于会稽秦望山。腹上刻二十八宿文,有背面,面记星辰,背记山水日月。
又曰:启子少康在位二十九年。岁次辛卯二年春,铸一铜剑,上有八方面,长三尺一寸,头方。
又曰:孔甲在位四十年。以九年岁次甲辰,采牛头山铁铸一剑,铭之曰:"夹",古文篆,长四尺一寸。
又曰:太田在位三十二年。以四年岁次甲子铸一剑,长二尺九寸,文曰:"定光",古文篆书。
又曰:武丁在位五十九年。岁次戊午铸一剑,长三尺,铭曰:"照胆",大篆书。
又曰:周昭王瑕在位五十一年。二年岁次壬午,铸五剑,各投五岳镇方岳。大篆书,长五尺。
又曰:简王夷在位十四年。岁次癸酉铸一剑,铭曰"日骏",长三尺,大篆书。
又曰:秦昭王在位五年。元年丙午铸一剑,长三尺。铭曰"诫",大篆书。
又曰:始皇在位三十七年。三年丁巳采北祗铜铸二剑,铭曰:"定秦"。李斯小篆书,李斯刻。一口埋在阿房阙下,一口埋在日观台。长六尺。
又曰:前汉刘季在位十二年,季以始皇三十四年於南山得一铁剑,长三尺,小篆书铭曰:"赤霄"。及贵,常服之。此即斩白蛇之剑也。
又曰:文帝恒在位二十三年,以初元十九年庚午铸三剑,各长三尺三寸,铭曰:"神龟",形以应大横之兆。帝崩,命入玄宫。
又曰:武帝彻在位五十四年,以元光五年乙已铸八剑,各长三尺六寸,铭曰:"八服",小篆书。嵩翟衡华玄山皆埋之。
又曰:宣帝询在位二十五年。太始四年铸两剑,各长三尺。一曰毛,二曰贵,以应足下毛之祥。背小篆书。
又曰:平帝衍在位五年。元始元年辛酉掘得一剑,上有帝名,因服之,大篆书。
又曰:新室王莽在位十八年,建国五年庚午造威斗及神剑,皆练五石为之。铭曰:"神胜万国伏"。小篆书。长三尺六寸。
又曰:刘更始圣公在位二年。自选一剑,铭曰"更国",小篆书,
又曰:后汉光武帝秀在位三十三年。未贵时,在南阳鄂水中得一剑,文曰:"秀霸",小篆书。帝服之。
又曰:汉明帝在位十八年,元和元年戊午铸一剑,上作龙形,沉之于洛水。洛水清,往往有人见。
又曰:章帝烜在位十三年。建初八年铸一金剑,投之伊水中以厌<月来>人之怪。弘景按:《水经》伊水有一物如人<月来>头,有人浴辄引之投水。
又曰:安帝祐在位十九年。永初七年铸一剑,藏峨嵋山,拟山王也。
又曰:顺帝宝在位十九年。永建元年铸一剑,长三尺四寸,小篆书,铭曰:"安汉"。后遂为年号。
又曰:灵帝宏在位二十二年。以建和三年铸四剑,名曰:"中兴"。一剑无故而失。
又曰:魏武帝曹操以建安二十年於谷中得一剑,三尺六寸,上有金字铭曰:"孟德正常服之。"
又曰:齐王芳正始六年造一剑,常服之。无故失其刃,但有空匣。
又曰:吴主孙权黄武五年采武昌山铜铁作十口剑,万口刀,各长三尺九寸。刀头方皆是南钢越炭作之,上有"大吴"篆字。
又曰:吴孙权赤鸟中有人得淮阴侯韩信剑,帝赐周瑜。
又曰:孙亮建兴二年铸一剑,铭曰:"流光",小篆书。
又曰:孙皓建初元年铸一剑,铭曰:"皇帝吴主",小篆书。
又曰:蜀后主刘禅延熙二年造大金剑,长一丈二尺,镇剑口山。往往人见辉光,后人处处求觅不得。
又曰:宋刘昱元徽二年於蒋山预造一剑,铭曰:"永蜀",小篆书。
又曰:蜀王刘备章武元年辛丑采金牛山铁铸八剑,各长三尺六寸。一剑自佩,一与太子,一与梁王理,一与鲁王永,一与诸葛亮。二与张飞关羽,一与赵云。并是亮书作风角处所。
又曰:晋怀帝名炽,永嘉元年造一剑,长五尺,铭曰:"步光",篆字。
又曰:东晋司马衍咸和元年造剑十三口,铭曰:"兴国"。
又曰:东晋司马昌明太元十年於金华山顶埋一剑,铭曰:"神剑"。
又曰:后魏道武帝登国元年於阿理铸二剑,一铭曰"镇山"。一铭曰:"沉水",并隶书。
又曰:明元帝以太常元年造一剑,长四尺,铭背曰:"太常"。
又曰:太武帝至真君元年,有道士继天师自为帝造剑,因改元为真君。剑长三尺六寸,隶书。
又曰:梁武帝萧衍天监元年即位,至普通中岁在庚申,命弘景造神剑十三口。用金、银、铜、铁、锡五色合为此剑。长短各依剑洞术法,一曰凝霜,道家三洞九真,剑上刻真人玉女名字。二曰宫仪,备斋六宫,有剑神名,无刃,刻宫宿星,皇后服之。三曰摛光,备非常御斩刺,长三尺六寸,上刻风伯雨师形名。四曰九天,出军行师,君执授将,长五尺,金镂作蚩尤神形。五曰伐形,刻符箓道家登真图口诀,六甲神,长五尺。六曰四目,突宫闱茵被卧止小室帐帐中,长三尺五寸,七曰五威灵光,长二尺许,半身有刃,上刻星辰北斗天市天魁二十八宿,服此除百邪魑魅,去厌帅伏用之。八曰风鸟,有恶鸟鸣,起镇之;上有黄帝咒法,禹步形势用之。九曰司命,行刑煞罚者执之,赐万姓自裁者。十曰礼剑,生畜男子弧矢穀剑则用之。十二曰永昌,镇国安社用之,长七尺。十三曰闰剑,长六尺。所以作十三口象闰月故也。取上元甲子时加斗魁,加岁正月旦合,合之取风雷雨震,日止环偏,长八寸,文曰"服之者永治四方",小篆文。
《太平御览》 宋·李昉